關于舉行陽山縣征收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成果聽證會的公告
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guī)定》(國土資源部令第22號)及《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guī)定》的規(guī)定,我局將公開舉行陽山縣征收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成果聽證會,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聽證內容
本次聽證會主要對《陽山縣縣城范圍內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方案(征求意見稿)》、《陽山縣縣城范圍外(含鄉(xiāng)鎮(zhèn))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方案(征求意見稿)》進行聽證。對陽山縣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會時間、地點
時間:2024年10月9日
地點:陽山縣自然資源局六樓
三、聽證會代表的選取范圍和條件
(一)陽山縣縣人大代表、縣相關單位代表;
(二)各鄉(xiāng)鎮(zhèn)選派代表;
(三)各鄉(xiāng)鎮(zhèn)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群眾代表;
(四)社會代表,凡在本縣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均可向我局報名,申請作為聽證代表。
四、聽證申請
(一)申請參加聽證會須提交書面聽證申請書、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組織擬參加的聽證人員還需提供單位有效證明或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二)報名時間: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20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四)聯系方式:陽山縣自然資源局范麗紅、陳正濡(0763-7820528)
五、其他事項
(一)經審核后確定的聽證會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不得委托他人參加。
(二)聽證會代表應自覺遵守聽證紀律,保守國家秘密,不得喧嘩,不得中途無故退場。屆時應準時參加,逾期不到場的,視為放棄此次聽證。
(三)因特殊原因聽證會時間、地點如有變動的,將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參加聽證會申請表
2.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聽證會申請表
陽山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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